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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加装电梯遭遇“个别反对” 自证“受到影响”能否破题?

5月8日,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订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中,反对者“应当明确提出反对理由,并提供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证明材料”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。

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显示,截至14日中午,12345热线受理关于“加装电梯”诉求177件,其中对征求意见稿既有叫好者亦有反对者。接受记者采访时,一位提出建议者表示,公平照顾各方的正当利益诉求,是破解老楼加装电梯“民意难题”和任何一项民心工程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之道。

154部加装电梯已竣工验收

2018年1月22日,英雄山路201号小区4号楼1单元的加装电梯拿到了“特种设备使用(检验)标志”,济南市首部老楼加装电梯投入使用。

截至2019年1月,我市共有452个单元完成规划审查手续,270个单元的加装电梯已开工,共有154部电梯竣工并验收合格。根据此前公布的数据,今年我市计划加装电梯不少于200部。

在加装电梯已经投用的小区,不少居民纷纷点赞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,近两年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我市进展迅速。自2017年开始,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项民生工程不仅连续两年列入“为民实事”,还被列入城市提升工程“十大行动”。

在审批等环节,相关部门也一再简化流程、缩短时间。加装电梯的住户可以自己办理手续,也可以授权物业公司或房屋的原产权单位、项目管理公司、电梯安装企业等,委托他们“跑腿”。以前加装电梯审批手续要盖40多个章,最少要等两个月。简化、创新流程之后,办理审批手续只需要盖2个公章,时间缩短到10个工作日。

有异议者需自证“受到影响”

今年济南市两会期间,市政协常委,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(市城市更新局)党委书记、局长徐春华表示,《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(试行)》在今年7月20日到期后计划延续到年底,同时充分总结试点经验,在2020年适时出台新办法。

据介绍,本次修订对于业主出现的过激或不合理诉求等行为进行了约束管理,违法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对于有异议业主,新办法拟规定,本单元内业主和增设电梯后受到通行、采光等直接影响的相邻单元、楼幢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,业主应充分协商。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,应当明确提出反对理由,并提供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证明材料。

与此同时,对已办理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手续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,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,不得阻挠、破坏施工。对阻挠、破坏施工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另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来源之一。

加装电梯频遇“意见不一”

一方面,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造福大多数人的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;另一方面,部分小区受住宅位置、结构等因素影响,加装电梯确实会给低层住宅造成一定影响。在全国范围内,业主意见都是电梯加装环节中的老大难,大量有加装意愿的住宅因此难以实现。

2018年6月,阳光舜城一栋6层老楼电梯加装工程开始挖井道坑,刚挖到一半,有业主对施工方案、井道位置、电梯设计风格提出反对意见,施工因此停止。有业主称,该单元业主大部分都是老年人,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,对于加装电梯的需求十分迫切。前期已经进行了公示,一开始低层业主很配合,也签了字,可开始施工后又有意见了。由于已经和电梯安装公司签了协议,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,导致工程很被动。而低层业主则称没接到通知工程就开工,也没看到相关公示。

这样的尴尬和纠纷,在很多有加装意愿的老旧住宅业主间都曾出现。众多老旧小区对加装电梯表现出积极意愿,但正式走流程时,往往都卡在民意关。甚至个别小区即将上报规划时,却因个别业主反悔而不得不告吹。一家专门承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业务的公司负责人陈经理介绍,众多小区虽有加装的意愿,但往往因为邻里意见不统一而搁浅,只要有一户低层业主反对,整个流程连第一步都过不去。

为破解这一难题,不少城市在不断尝试。为加快推动加装电梯工作,广州市增城区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,率先试点先行,推动集中连片加装电梯,只需3个步骤(政府主导2个)即可开工:一是政府主动出资统一编制小区连片加装电梯规划方案;二是依据小区原开发单位、社区居委会、物业公司、业委会的申请,即刻组织审查及公示并作出批复;三是由小区居委会协调,每个梯口只需满足“双三分之二”等条件即可到属地镇街办理小型工程开工手续。据介绍,自开展试点以来,该区先行选定的14个连片加装电梯小区共942个梯口,已批复363台,正在规划公示的125台,100台已启动前期工作。

应妥善照顾各方利益诉求

《征求意见稿》中对有异议者的新规定,引发市民热议。12345热线收到的来电中,有不少市民对《征求意见稿》表达了个人看法。

有市民表示,新规符合绝大多数居民业主的意愿,特别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申请安装电梯这一条,说出广大业主的心里话,排除了最大障碍。同时,也有市民表示,安装电梯会占用到业主停车位、影响居民家中通风,“业主有异议需要交证明”这条不合理。

市民段先生对于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表达了意见:“维修资金是本单元业主的共有资金,加装电梯只有本单元住高层的部分业主受益,拿维修基金加装电梯显然不合理;再说,老旧住宅楼房大多没有维修资金或总量较少,用于加装电梯,以后公共部位的维修怎么办?”

他还表示,老楼加装电梯,低层尤其是一楼住户不仅不受益,反而会在采光、视觉、环境等方面受到影响。规定“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,应当明确提出反对理由,并提供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证明材料”不合理,这样的“证明材料”没有哪个部门会出具。低层住户也是公民,他们的权益也需要维护。本来是协商处理的事,闹到“对阻挠施工者进行治安处罚”有些过了。相比之下,有的单元提出“加装电梯要对一、二层住户给予一定经济补偿”,这才是平等协商的态度。让低层和高层业主协商找到利益平衡点,才是破解老楼加装电梯民意问题的根本之道。任何一项民心工程,只有公平地照顾各方不同的利益诉求,才能顺利实施下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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